[摘要] 芜湖市成功申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次委员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芜湖市成功申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次委员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一直以来,芜湖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始终把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来抓。先后被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试点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并轨使用试点市。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截止目前,全市已争取保障房计划12。54万套、613。22万平方米。其中,2012年我市共争取保障房计划6。11万套、304万平方米,以公租房为主(5。2万套、260万平方米),占全省总量的27。78%。新增项目已开工建设2。55万套、145。23万平方米。其余建设任务在“十二五”期间,按年均200万平方米规模实施。十二五末保障性住房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芜湖市共申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额度5亿元。包括宜居·蓝鲸湾项目、宜居·春水湾项目、宜居·月亮湾项目、宜居·阳琴岛项目四个项目。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次委员会议上,市领导指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不仅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也是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我市的公积金管理工作一直以来做得较好,特别是资金使用率高,得到了住建部领导的肯定。今年以来,我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成功申报,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城市建设发展,同时也有效地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
市领导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把国家政策执行好;二是要认真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工作,加强项目贷款管理,做好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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