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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手房上系统正式启动 信息一目了然

安徽商报  2012-02-25 11:48

[摘要] 合肥市的二手房上备案系统正式启动。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存量房(包括买卖和租赁)网上备案系统正式开始启动。这意味着,合肥的二手房房源位置、价格、面积、联系方式在网上都可查,二手房是卖了、还是在售都一目了然。

合肥市的二手房上备案系统正式启动。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存量房(包括买卖和租赁)网上备案系统正式开始启动。这意味着,合肥的二手房房源位置、价格、面积、联系方式在网上都可查,二手房是卖了、还是在售都一目了然。

想买或者买过二手房的市民发现,一套房子,多家中介都挂着,甚至各家的报价都不相同,但以后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新规明确区分存量房网上备案的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行出售、出租存量房的,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另一种则是通过中介进行网上备案。中介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到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取得网上操作资格。

按规定,委托多家经纪机构交易的房源采取先到先得,同一房源在同一时间只能由一家中介挂牌。

中介在接受存量房交易经纪业务时,应核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查询房屋权属状况,对不符合委托条件的,中介不得接受业务。

对“先到先得”的规定,合肥多家中介机构向记者表示,这肯定将引发中介争抢房源的争夺战,没房源的日子会非常难过,加上现在市场不好,洗牌的时候似乎到了。

明明这房子卖掉,中介还在网上挂信息,等你去了,中介就拼命给你介绍别的房源,让你疲于应付。这种假房源信息以后也会被杜绝。

规定明确指出,中介发布的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中介根据存量房委托合同促成交易的,应当为双方下载打印交易合同,待双方签字确认后,及时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规定指出,委托合同网上备案后,委托人与中介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中介应申请,由登记机构更新或撤销备案。同样,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后,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应当到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撤销交易合同的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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